观点网香港报道:7月29日消息,香港《稳定币条例》将于8月生效,香港金管局表示,截至今日,尚未发出任何牌照。
金管局指,8月1至31日期间,鼓励有意申请牌照的机构通过电邮联系金管局,表达意愿。金管局将与已表达意愿的机构安排会面,就其发行稳定币的构想和计划进行沟通,以便个别机构考虑是否正式提交申请。
当局强调,受监管的稳定币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,要“先严、走稳”,再按实践经验适度放松。以储备为例,要有高质素及高流动性的全额储备。
金管局助理总裁(货币管理)何汉杰表示,对于某些资产价格波动,当局甚至会要求超额储备。
何汉杰说,发牌要求包括合规性、具体性、可持续性三大范畴。强调监管要求稳定币发行人操作模式要非常具体及实在,不能流于口号式讲法;例如跨境支付涉及境外收付款方,要保证符合各地区法规。
他指,可持续性除包括发行人投入资源的持续性,亦涵盖业务能否长远营运,包括应用场景能否赚到钱、满足到市场需求、稳定币发行能否随生态圈而有增长。
金管局指,将适时公布首阶段获发牌照的稳定币发行人。金管局称,不拟公布向其表达意愿或提交申请的机构名单。而首阶段未获发牌照而又有意继续申请的机构,金管局会与其保持适当沟通。
金管局同时发布《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指引》、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(持牌稳定币发行人适用)》,以及两项指引的谘询总结。两套指引本周五刊宪。
金管局指,除非获发牌,任何人不得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、发行港元稳定币,向香港公众积极推广其法币稳定币发行。公众应对任何声称在香港受到监管或持牌的稳定币发行人,以及声称正在申请牌照的人士保持警惕。